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7-08 发布人:admin5 浏览量:36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学费、住宿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2014--2015学年度即将结束,为使同学们在新学年开学时能够顺利、安全的完成缴费事宜,经研究决定对新学年的缴费方式进行改革,即:将以往的开学报到后到财务室刷卡缴费或现金缴费方式改为银行批量划扣方式缴费,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是:
1.学生于新学年开学报到前7日在当地中国银行网点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足额存入自己的中国银行卡(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银行卡)中;
2.学生在开学报到时带存款凭证到辅导员或班主任处登记;
3. 辅导员或班主任依据学生出示的存款凭证,初步统计学生缴费情况;
4.财务处在开学前5日委托中国银行批量划扣学宿费;
5.财务处根据银行批量划扣学宿费信息,开具缴费票据,以班为单位交辅导员或班主任;
6. 辅导员或班主任将缴费票据发到学生手中,并准确统计、掌握学生缴费情况。
7.财务处汇总统计各班、各系缴费率,并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计算出各系缴费奖励金额。
高等教育是自主办学、自主择业的非义务教育,按时足额缴纳学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学宿费收入是学院事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全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收取学宿费是学院各项事业正常进行的保证;学院各系部是学生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实施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学费、住宿费按时足额上缴学院;学生处要严格按照学生出具的缴清学宿费票据办理注册,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宿费的不予注册”。(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 为提高各系部在学宿费收缴工作中的积极性,学院将继续按照《关于做好学费收缴工作的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完成缴费管理目标的系部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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